来源:国务院国资委官网
浏览量:
宣布时间:2015-07-10
近期境内证券市场泛起异常波动,国资委高度重视,为维护市场稳定,营造企业革新生长的良好市场情况,掩护种种投资者正当权益,国资委要求各有关中央企业应勇于担负社会责任,作卖力任的股东,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,不得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。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增持股价偏离其价值的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,努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。国资委将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深化革新,加速企业重组整正当式,提高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。